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调剂
根据校研院发《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情况,现确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EMBA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剂学科及名额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42个
调剂名额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
二、调剂条件
1.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说明:报考人学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成功或通过权威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接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管理类联考考生调剂,包括:MBA、EMBA、MPA、MPAcc、MEM。
3.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复试资格线,且满足调剂学科的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170分,外语≥42分,综合能力≥84分)。
4.满足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
5.哈工大EMBA(非全日制)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
以上为哈工大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经管学院将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考生审核、筛选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录取程序
1.经管学院接收校内外调剂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教育部调剂系统3月22日开通,我校将开放调剂申请入口,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正式报名。分批次接收调剂,第一批次报名截止时间:3月24日15:00,第二批次报名起止时间:3月26日9:00-3月28日15:00。
(2)报名结束后,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简称“中心”,下同)根据初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后,由中心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由学科另行通知。
(3)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复试内容及录取办法参见哈工大研招网及经管学院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4)调剂复试于3月25日、3月29日分批次进行。
2.调剂录取
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校内外调剂考生均包括),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一概视为调剂录取无效。
EMBA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需签署《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协议书》,毕业后不进行派遣。
四、接收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
哈尔滨班:0451-86402839/ 18245013289
深 圳 班:0755-26033732/ 13430402839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哈工大经管学院网站的调剂复试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