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MBA)
本方案适用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代码:1251)下的51 精英MBA 、52 金融科技MBA 、53 创业投资与管理MBA。
一、工作组织
经管学院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管副院长执行,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1、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叶 强、孟 炎
副组长:邵景波、赵泽斌
成 员:吴 航、麦 强、刘 洋、李 勐、李 锬、李东风、王伟光
秘 书:郭文轩、李 宁、祖 娜、杨 洁
2、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及电话
组 长:马 涛
副组长:蓝 华、王春霞
成 员:梁 恒、王鸿谦、黄欣卓、李晓薇、麦 强、庄思勇、李 东、张 莉、乔立新、刘仕煜、叶 蔓、郭文轩、李梦月、辛 远、刘 洋、郭家源、王晓峰、韩 越、谷仲翎、李祎博、王 欣、陈艺丹、刘思宏
监督电话:0451-86413297(办公时间)
二、复试线及招生计划
详见
http://mba.hit.edu.cn/info/1021/1929.htm
三、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及录取。审查条件以《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考生须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安排如下:
1、审查材料提交时间:3月29日17:00之前
2、提交要求:提交材料的电子版须以PDF格式保存,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方式: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通过钉钉提交给考务组工作人员。考务组将安排时间进行演练,演练当天请准备好原件备查。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工商管理硕士MBA)》。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者,按弃权处理。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复试办法
(一)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采用钉钉网络平台为复试主平台,腾讯会议网络平台为复试备用平台。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钉钉”及“腾讯会议”软件客户端(手机版和电脑版),并熟练使用。考务组工作人员将通过钉钉与考生联系。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和政治理论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200分。
1、面试(150分)
面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与外语水平、业务能力,考核时间约20分钟。
2、政治理论考核(50分)
主要参考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21年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政治。
采用论文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答辩时长约5分钟。
(三)复试时间
1、面试时间:4月2日-4日
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及时间按随机原则确定,于3月30日在钉钉内通知。
2、政治理论答辩时间:4月9日-10日
政治理论考核论文提交时间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钉钉通知。
五、录取工作
1、对复试的政治理论考核、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初试成绩达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资格线,2021年参加提前面试结果为“优秀”的考生,仅参加政治理论考核,成绩合格,即拟录取。
3、初试成绩达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资格线,2021年参加提前面试结果为“良好”的考生,提前面试成绩可被认定为复试的面试成绩,不需要重新参加面试,仅参加政治理论考核,成绩合格,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政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正常面试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政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最后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联考综合能力分数排序。
精英MBA、金融科技MBA和创业投资与管理MBA单独排序录取。
MBA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需签署《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协议书》,毕业后不进行派遣。
六、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审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审核,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
七、其他事宜
1、考生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工商管理硕士MBA)》(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守则》(附件2)。阅读并按时签署《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2、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如有违反,考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校将按规定做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资格等处理。如果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在考生入学甚至毕业后被发现并确认,学校将根据相应规定取消其学籍或撤销已获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请考生密切关注经管学院网站及哈尔滨工业大学MBA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4、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解释。
6、未尽事宜参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咨询联系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哈尔滨校本部:李宁老师 0451-86412748
深圳校区: 毛璐老师 0755-8653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