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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18-09-21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规定》(河北工大[2018]255号),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现就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审核与监督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学校纪检部门领导及相关同志组成。

  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院负责组织有关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鼓励聘请院外博士生导师参与考核。

  二、推荐选拔对象

  2016、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已按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全部硕士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取得规定的学分;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原则上允许相近学科跨学科申请。

  四、推荐选拔名额

  根据上一年度各相关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人数、博士论文抽检情况、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科学研究需要等情况综合考量,按学科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点击下载)。

  五、指导教师

  计划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须通过当年的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博士生导师应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科研能力的前提下,按需择优挑选相近学科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所招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计入其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六、推荐选拔流程

  1、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二,点击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至申请博士学科专业所属学院。

  2、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组织有关学科专业的考核工作,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相同学科的申请人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形式对申请人所申报学科的知识掌握和科研潜质进行考察,对申请人从事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对于跨学科申请的申请人须有一门针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笔试,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程序和相同学科申请人的面试程序相同。

  3、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报名材料(包括申请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院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已发表或已提交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材料)和《2019年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三,点击下载)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9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预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4、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

  5、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安排,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预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预录取资格。

  6、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复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19年9月入学,正式转入博士阶段。

  七、奖助学金

  硕博连读研究生预录取后,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阶段的奖助学金,申报和评定工作在原硕士培养单位进行,同时开始享受学校规定的博士阶段的励志奖学金和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

  硕博连读研究生正式录取后,开始享受博士阶段奖助学金,申报和评定工作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政策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标准如下:

  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国家助学金13000元、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校助学金15000元、励志奖学金10000元、导师助研津贴理工类5000元、经管类2000元。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按各学院报备的相关文件执行。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可以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毕业,但须退还按照学校规定所发放的博士阶段的奖助学金。

  九、其他

  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的动员工作,考核时严格把关,切实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我校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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