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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做好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2-09-13

  考博生要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动态,及时做好报考材料准备和备考工作。通过了解目标院校和专业的招生人数、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讯息,根据自身优势做好院校选择,避免盲目报考。为帮助考友节约时间,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boshivip会及时更新各高校招生信息,大家可以把本站加入到收藏夹,使用时直接在搜索栏检索目标院校,当找到有价值信息时再到该校研究生院官网核实即可。

  以下是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大学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配图

江苏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为做好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我校公布的本年度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博士点学科可以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江苏大学”志愿,并及时接收我校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四、工作及进度安排

  1.9月16日前,各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工作在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以视频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各学院应规范工作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

  2.9月12日-20日,我校将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申请系统:http://yjsgll.ujs.edu.cn/zsgl/tmsgl/,进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凡符合接收条件的同学,各学院将及时安排复试,原则上9月27日前完成复试并及时上报学生复试成绩,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及时向考生反馈复试结果。

  3.教育部推免生接收报名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需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4.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5.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

  6.10月25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待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2023年6月上旬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优惠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实行推免生“优培计划”。

  1.对本校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学校设立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培育专项,自然科学类资助标准为2万,人文社科类资助标准为1万;

  2.推免生在第二学年以“硕博连读”形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阶段学制从4年调整为3年,实行“2+3”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3.鼓励推免生选择报考五年制直博生,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奖助待遇。

  各学科优惠政策由各学院制定,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外公布。

  六、奖助政策

  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13500元/生/学年。

  2.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生均9300元/生/学年,一等奖1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9000元/生/学年、三等奖6000元/生/学年,比例分别可达25%、60%、15%;

  博士研究生:生均16200元/生/学年,一等奖18000元/生/学年、二等奖16000元/生/学年、三等奖14000元/生/学年,比例分别可达25%、60%、15%。

  3.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生/学年。

  4.专项奖助学金

  包括综合类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和“三助”助学金等。

  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包括《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江苏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

  七、其他事项

  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对外发布。

  3.联系方式:电话:0511-88780086 邮箱:yzb@ujs.edu.cn。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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