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邮电大学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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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重庆邮电大学热忱欢迎各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2023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见附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层次创新科研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推进我校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拟在2023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培养目标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通过直博生选拔计划,多渠道选拔优秀高层次创新科研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习年限
直博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总数的20%,具体由各学院根据《重庆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重邮〔2021〕180号)组织实施。
直博生标准学制为5年。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7年。学费为每生每年9000元。
三、选拔对象
直博生选拔对象为已经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考生信息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并审核通过。
四、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处分记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考生的学历、学位及本科专业符合当年学校博士生招生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五、选拔程序
学校直博生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与当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步进行。
(一)申请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查
招生导师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学院提交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详细评价及推荐意见;各学院组织专家统一对通过初审的考生的材料进行复审。考生符合各学院直博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应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安排考生复试。考生未接受复试通知或考生未填报的,不得录取。
(三)复试
各学院综合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目标与科研计划、心理健康等。重在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时间请在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通知。
(体检在第二年9月新生入校时进行。)
复试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2.本科前三学年的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本人简历1份(包括学习、科技竞赛和科研情况);
4.其它材料:在校期间若有发表的论文或文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录取及公示
学校根据各学科直博生招生计划数、复试成绩分学科择优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名单,将在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qup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三)在开学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生下列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宜录取为直博生的情况。
(四)本章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未达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硕士生录取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七、咨询、申诉渠道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460038
重庆邮电大学纪委办公室:023-62460133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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