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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英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3-03-29

  2023考博生要及时关注目标院校的招生动态,及时做好报考材料准备和备考工作。通过了解目标院校和专业的招生人数、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讯息,根据自身优势做好院校选择,避免盲目报考。为帮助考友节约时间,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boshivip会及时更新各高校招生信息,大家可以把本站加入到收藏夹,使用时直接在搜索栏检索目标院校,当找到有价值信息时再到该校研究生院官网核实即可。

  以下是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英才计划”博士招生简章图片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英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及《中医药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培养中医药高端复合型人才,推动中医药临床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解决中医药面对的临床难题,2023年我校将继续试行英才计划“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不拘一格选拔确有特殊才能,又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业务经历、创新能力和已获得的临床或其他技能为依据,选拔贡献突出、对中医有独到见解和专长,能够用中医方法或其他专长解决中医临床疑难问题或进行理论创新,确有特殊才能且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类别、修业年限

  “英才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的形式进行定向培养。该计划以培养中医药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用自身已具有专长解决中医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博士学位。根据考生已获得学位的类型,“英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制3-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三、招生规模及实施范围

  2023年我校“英才计划”招生不超过4名。招收“英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导师请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四、考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事业,自学能力强。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得到患者的认可,或具有解决中医疑难病的特殊潜质或技能的人才(由专家组审核认定)。

  六、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工作程序

  1、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英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附件2)。

  2、材料审核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专家组评审并给出百分制成绩,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及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3)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公示期间,如考生对书面材料审查过程中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

  3、复试录取

  以考生的业务经历、创新能力和已获得的临床或其他技能为依据,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英才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研招办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如考生对复试过程的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4月26日。

  2、材料提交时间:考生须于2023年4月26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pdf电子版需于2023年4月26日前发至研招办博士邮箱bzybszs@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英才计划报名”)。

  联系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10-53911383

  联系邮箱:bzybszs@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房山区阳光南大街与白杨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2401)。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 2023年5月6日前(预计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4、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5月15日前(预计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七、其他说明

  1、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我校与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领取录取通知前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招生相关事宜请登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4、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八、招生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联系电话:010-53911383

  电子邮件:bzybszs@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房山区阳光南大街与白杨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2401)。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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