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下达的博士专项招生计划,我校将在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民博士生”)。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少民博士生5人(其中已录取2名硕博连读生),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有专业均可招生(查询方式: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0年博导查询系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接收汉族考生;考生须先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6. 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方式: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全日制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意:“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点击下载)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1)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4)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1)
研究计划书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提供本、硕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并由推荐人手写签字,封入信封后,再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2)。
(1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联系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
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进入考核环节,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1. 均需按规定参加e-Learning测试,测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其他参照《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考核成绩(包含相对排名和e- Learning测试的成绩),综合导师及报考学院的录取意见,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 我校深入结合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骨干计划集中安排到本单位优势学科专业,加大民族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理工医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1.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 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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