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及《黑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研招[2021]43号)结合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1.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并在合格生源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有思政专项的二级学科:思政专项考生和非思政专项考生各按200%进入复试(不足200%的,全部合格生源进入复试),无思政专项的二级学科按照招生名额数的200%进入复试(不足200%的,全部合格生源进入复试)。
1.复试形式为面试,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2.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3.复试小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科研潜力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1.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最终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4.无思政专项学科: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排名,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有思政专项学科:复试合格的非思政专项考生与复试合格思政专项考生,分别在各自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排名,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021年4月30日 9:30分 主楼A座52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21年4月30日 13:30分 主楼A座518(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2021年4月30日 9:30分 主楼A座539(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2021年4月30日 9:30分 主楼A座541(思想政治教育)
(请各位考生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并提前30分钟到考场外候考)
2.本实施细则由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及与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国家、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4.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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