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

在职博士报名电话
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说明
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心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博士资讯 > 正文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的通知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05-14
各位考生:
我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招生计划需求表
见附件1
二、生源范围及选拔方式
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生源不足时接受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第一次已报名但未录取的考生可再次报考)。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符合我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0/1106/c17544a407526/page.htm)以及各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qkhfaOpen.aspx)中所列申请要求或硕博连读选拔报名要求。
考生报考前应在5月13日24:00前将本人简历及学术成果一览表(附件2)发至意向报考导师邮箱和学院邮箱(见附件1)。考生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计划情况,并征询导师意见。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招生程序
1.资格审核 
招生院系根据报考条件和导师人才培养需求,结合考生提交简历和学术成果一览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参加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报考院系网站公布。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确认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完成后,考生根据学院指引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Signin.aspx)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对已参加第一次报名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更改报考信息,其余信息采用第一次报名数据,无需再次进行确认。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补充材料,否则报考资格无效。网上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报考费。已参加第一次报名且缴费考生无需再次缴费。
3.送交报名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将申请材料在5月20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寄(送)各申请学院,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已参加第一次招考者可采用之前报名材料无需再次邮寄(如跨学院报考,需告知报考学院转取)。
4.材料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获奖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对考生第一次报考专业与第二次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材料评审标准一致的,经学院讨论决定是否采用第一次材料评审成绩。硕博连读考生无需参加材料评审,资格审核通过则直接进入复试。
5.复试及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名单。复试参照学院2021年4月份公布的博士生复试录取方案进行。对于已参加第一次招考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可以采用第一次复试成绩予以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
附件1:各学院招生计划需求表(陆续更新)
http://admission.scut.edu.cn/2021/0509/c17533a428728/page.htm
声明:本站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会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高校更多高校
浏览次数:10300次
中国社会科学院

浏览:7367次

中国科学院

浏览:6902次

北京师范大学

浏览:2191次

上海大学

浏览:1543次

中国政法大学

浏览:1431次

北京大学

浏览:1343次

上海交通大学

浏览:1236次

武汉大学

浏览:1168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浏览:1165次

ÔÏ¿ͷþϵ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