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中函〔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帮助各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和新从事博士后工作的有关人员熟悉我国博士后工作相关政策及日常管理规定,推动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的健康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原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2021年业务培训班计划,经报部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指导下,将于7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2021年第四期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介绍我国博士后制度概况和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讲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管理和申请办法;介绍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专项交流计划项目;讲解“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及基金申报系统”的使用方法;交流讨论博士后工作管理经验。
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有关地区和部门博士后工作负责人。
呼和浩特荣氏国际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5号)。
本期培训班以集中授课、经验交流为主,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授课。
(一)培训班收取培训费840元/人。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不安排接送站。
(二)报名。参训人员请于6月16日至2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培训班不接受网下报名。网上报名后,参训人员如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系统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三)缴费。参训人员请于6月28日至7月2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原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站http://syzx.mohrss.gov.cn/,在培训报名缴费平台进行发票信息登记及缴费(具体缴费步骤可参见网站首页上的缴费平台介绍)。交费成功后直接打印交易凭单或截屏打印,于报到时提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发至缴费登记邮箱。
(四)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培训安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选派人员参训。参训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距离报到日14天内曾来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不得参训。
报名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联系人:吕婧 韩忠安 电话:010-84632937,84633924
电子邮箱:gpzxpxec@mohrss.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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