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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燕山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报考须知(2021秋季学期)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1-11-22

  考博的同学应该已经知道,大部分国内院校会在9、10月份公布博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大家通过简章可以了解报考条件,资料准备,考试时间等基本信息;同时可通过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全面了解目标院校和专业的招生人数,指导教师,考试科目等。这对各位学员的报考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例如某专业只招2人,那就要明确自身有哪些优势,是否可以在竞争中胜出,从而避免盲目报考。为帮助各位考友节约时间,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boshivip会及时更新各高校招生信息,大家可以把本站加入到收藏夹,使用时直接在搜索栏检索目标院校,当找到有价值信息时再到目标高校研究生院官网核实即可。

  以下是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燕山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报考须知配图

燕山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2021年秋季学期)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拟分配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名称
拟分配计划
推免直博生预录取人数
学术型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上限
学术型
专业学位
机械工程学院
57
8
4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2
5
 
1
电气工程学院
32
6
5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4
3
0
经济管理学院
16
 
1
1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6
 
 
0
理学院
8
 
 
0
文法学院
7
 
2
0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0
3
 
1
车辆与能源学院
5
1
1
0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0

  以上分配不包括其他专项计划,最终计划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后确定。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博士招生”《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方式及流程

  2021年秋季学期组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考;若有剩余计划,将于2022年春季学期组织落实,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硕博连读考生

  按《燕山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执行。

  2、“申请-考核”制考生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历及学位人员,或统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2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及学位),初始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

  3)申请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申请人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全日制脱产学习,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5)申请人博士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申请人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j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00分;

  k托福(TOEFL)成绩≥70分;

  l雅思(IELTS)成绩≥5.5或GRE成绩≥240分;

  m在英语语种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各学院可自定申请要求(含学术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各学院要求汇总见附件1。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全脱产学习考生

  满足学术型“申请-考核”制申请基本要求的理工类考生。

  2、在职攻读人员

  (1)具有报考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硕士学位不少于3年。

  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j发表两篇(含两篇)以上被SCI、EI收录的与报考领域(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k作为主研人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五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第一名)一项。

  l作为主研人完成验收或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一项。

  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以及两门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对应学科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近年在期刊上正式发表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4)报名者所在单位承接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考生本人实质参与了相关研究工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5)报名者工作单位须为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仅指科研院所),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报考流程

  (一)所有考生需向学院、导师详细了解招生名额分配等情况,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需导师在《报名登记表》中“博士生导师是否同意本年度报考”栏目签署意见)。

  (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1、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审批登记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于2021年11月16日-19日(工作时间)交至招生就业处(世纪楼414室)。

  2、“申请-考核”制考生(含学术型考生、全脱产学习的专业学位考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燕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审核表》(附件4);

  (2)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

  (3)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由报考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正高职专家(不含报考导师)推荐,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位证复印件);

  (6)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及硕士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本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硕士阶段成绩单(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成绩单出具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9)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审核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需将纸质报名材料,暂定于2021年12月2日-7日(工作时间)交至招生就业处(世纪楼402室)(特别提示:仅接受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但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

  3、专业学位考生中的在职攻读人员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所有高等教育阶段获得的全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对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进行网上认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燕山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

  (5)2份《报考燕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3)(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推荐信,推荐信中须说明单位承担的项目、考生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取得的成果(推荐信无固定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7)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或科技成果奖励的复印件、证明信。

  (8)提供考生本人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佐证材料。

  (9)提供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含本人感兴趣的研究领域、支撑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企业合作导师情况等)。

  (10)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需将纸质报名材料,暂定于2021年12月2日-7日(工作时间)交至招生就业处(世纪楼402室)(特别提示:仅接受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但不接收快递邮寄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核

  硕博连读考生由招生就业处组织进行审核。其他考生按报考导师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分组,由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材料审核评定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相关安排另行发布。

  六、录取事宜

  (一)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对考生组织考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确定考生排序名单,学校根据各学院排序先后按拟定分配计划择优进行录取,确定待录取名单。

  (二)各学院2022年普通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给定的名额上限。

  七、其他事宜

  (一)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按年缴费。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各环节通知公告均在我校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报名费为160元,在综合考核时缴纳。

  (四)待录取考生的招收导师,需按学校规定缴纳助研奖学金,未能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的,取消导师招生资格,并取消考生待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一般为年底)进行网上报名。2021年秋季学期待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参加综合考核合格未被待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六)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新的招考要求,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须知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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