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7-2018年度第一轮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昨天,西南政法大学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第一轮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的公告,博士招生信息网进行了转载,原文内容如下:
各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各项工作,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西政校发〔2016〕16号)、《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规定》(西政研发〔2007〕4号)规定,现将本轮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为学位申请的必要前置程序,凡是未通过预答辩或者通过后未按照要求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 统”(http://gs1.swupl.edu.cn/xzmis/login.jsp,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流程者,均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流程。
1、博士生在规定期间内登陆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2、博士生导师在管理系统上审核博士生的预答辩申请;
3、博士生在导师同意其预答辩申请后,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在管理系统上传博士学位论文初稿;
4、各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完成博士生的预答辩申请;
5、博士生在学院同意其预答辩申请后,下载打印《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属学科,由本学科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生应在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将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和开题报告送交预答辩小组成员;
6、各学科组织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三、学院应于2018年1月15日前组织学科完成本轮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管理系统,同时将预答辩申请书、意见书、表决票、预答辩记录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预答辩具体时间则由各学科、学院自行确定。
四、学位管理科将对预答辩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和提交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进行抽查比对,如发现有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而参加预答辩的,已经参加的预答辩成绩无效,已经取得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亦无效。
各学院、学科、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各项工作,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西政校发〔2016〕16号)、《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规定》(西政研发〔2007〕4号)规定,现将本轮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为学位申请的必要前置程序,凡是未通过预答辩或者通过后未按照要求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 统”(http://gs1.swupl.edu.cn/xzmis/login.jsp, 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相关流程者,均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流程。
1、博士生在规定期间内登陆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2、博士生导师在管理系统上审核博士生的预答辩申请;
3、博士生在导师同意其预答辩申请后,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在管理系统上传博士学位论文初稿;
4、各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完成博士生的预答辩申请;
5、博士生在学院同意其预答辩申请后,下载打印《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书》,并提交至所属学科,由本学科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生应在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将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和开题报告送交预答辩小组成员;
6、各学科组织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三、学院应于2018年1月15日前组织学科完成本轮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管理系统,同时将预答辩申请书、意见书、表决票、预答辩记录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预答辩具体时间则由各学科、学院自行确定。
四、学位管理科将对预答辩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和提交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进行抽查比对,如发现有未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而参加预答辩的,已经参加的预答辩成绩无效,已经取得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亦无效。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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