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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18-01-02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
  
  2.网上报名系统:博士生报名系统。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yjsy.ecupl.edu.cn)首页或招生工作页面均有“博士生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对象:所有考生(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请选择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
  
  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后,身份证号码、姓名不能更改;密码必须至少包含6个字符。
  
  (2)上传证件照片
  
  点“照片上载”后选择照片上传。该照片将用于考生的准考证、校园卡和电子档案,十分重要,因此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并按照下列要求上传:a.必须为本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单色背景,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不可有扭曲变形。生活照、风景照、艺术照等皆不符合要求,请勿上传。b.电子照片文件名为报名号,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图像(即文件名后缀为。jpg),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以下。C.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和录取材料等。
  
  (3)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考生按报名系统内的提示和填报说明,如实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科研信息、学位学历信息、报考信息、联系信息,录入完毕按“提交”确认。考生录入的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4)浏览、修改、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浏览已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也可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提交”确认。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2017年12月30日之后),系统不再允许考生更改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报名费250元。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请考生在博士生报名系统内点击“报名缴费”按钮,按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支付方式为借记卡。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缴费和以邮局汇款方式缴费。
  
  2.缴费完成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浏览个人报考信息,会显示“报名费已缴”.
  
  3.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4.考生务必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三、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
  
  1.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点击“打印第一页”、“打印第二页”、“打印第三页”打印报考登记表。可在线打印也可导出后打印,共三页。
  
  2.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后,请考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于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同步更正,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修改;同时在下载好的报考登记表第三页,填写考生自述(打印或手写均可)并签名(必须本人手写),并签署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盖章。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暂定2018年3月1日至3月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打印疑问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4. 硕博连读、资格申请考生无需下载打印准考证,无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
  
  五、参加初试
  
  1. 普通招考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初试。
  
  2.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考生考场安排另行公告。
  
  六、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进入何阶段,均予取消相应资格。
  
  2.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在线验证失败,按照网站提示做书面认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七、其他事宜
  
  1.查阅我校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下载)。
  
  2.打印“打印”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
  
  3.我校将会在博士生报名系统、研究生教育院网站(东方法学网)发布最新公告及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 咨询电话:021-62071885
  
  特此公告
  
  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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