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浙江大学法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人才多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我院,共同促进法治中国与数字中国的交互,谱写法学走向未来、共享未来和引领未来的新篇章。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求是特聘学者
1.坚持立德树人,恪守学术规范。师德高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以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截止,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其中文科领军人才不超过59周岁),能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2.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顶尖学科担任正高级职务(或相当职务)、或国际一流大学担任副高级及以上职务。
3.学术造诣高,在学科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研究领域发展。
(二)“百人计划”研究员
1.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风严谨,恪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对浙江大学文化和价值观高度认同。
2.科学研究取得突出业绩,属于国内外学科前沿、主流及未来方向,符合学院学科发展需要,有成为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具有国际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相当学术水平,原则上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 周岁,获得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博士学位,身体健康,能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三)特聘研究员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合作精神,学术方向符合学科要求,能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2.获得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博士学位,身体健康。申请特聘研究员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特聘副研究员时不超过35周岁。
(四)专职研究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胜任岗位要求;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3.获得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五)学科骨干师资
1.现职称为教授、副教授者;
2.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3.具有博士学位;
4.原则上已有在境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修或访问一年以上的教学、研究或学习经历;
5.教授、副教授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不作年龄要求)。
(六)博士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链接地址: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
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20/0225/c13701a1960633/page.htm
光华法学院因学科发展和项目研究需要,现向海内外诚招转人事关系优秀博士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学校、学院实施多项改革,加大资助力度,大幅度提高博士后待遇。对于进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岗位选聘的重要来源。学院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人员分四类资助,分别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30万/年资助,资助期为2年)、特别资助(最高20万/年资助)、重点资助(12万、14万、16万/年资助)和一般资助(8万、10万、12万/年资助),配备有办公室,同时享受学校和学院科研奖励。现将2020年度招收信息公布如下:
合作导师 |
项目名称 |
王贵国 |
一带一路的法律供给研究 |
一带一路法律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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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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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玺 |
两岸关系研究、民法典研究 |
王超 |
国际法视野下的国家安全问题 |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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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良芳 |
刑事立法科学性研究 |
人工智能、网络犯罪与科技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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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星 |
智能化金融安全问题法律研究 |
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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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军 |
新型权利的规范结构与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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