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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与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0-06-10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及我院参加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全面提高选才公平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考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考试办法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博士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吉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考试方案,科学设计考试内容,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考试录取组织管理
1.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 松 于 潇
副组长:吴 昊 张剑宇
成 员:王晓峰 巴殿君 张广翔 陈志恒 廉晓梅
职 责:负责制订本单位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并组织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对本培养单位考生的考核及考试结果负责。
2.各专业命题小组
按照专业课考试门数确定命题小组,每门专业课的命题小组应至少由2人以上成员组成。小组成员由学院在具有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中选聘,具体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试题。专业课试题需要具有一定的研究性和探索性特征,属于开放性试题。命题小组成员采取严格的工作回避制度,成员名单严格对外保密。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
3.各专业考核小组
按专业组成若干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成员应由本学科专业中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在考试前应召开小组会议,明确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4.技术保障小组
组 长:刘汉君
成 员:王东朋 林 欣
职 责:确保网络远程考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考试教师,开展网络考试演练,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疫情防控小组
组 长:刘汉君
成 员:王东朋 林 欣
职 责:负责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资格审查及考务小组
组 长:吴 昊
成 员:赵毅博 山 丹 胡潇霖
职 责: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负责成绩录入及人工复核。
7.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张剑宇
成 员:李天籽 陈英姿 崔 健 戴 宇 张玉国
职 责:对招生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吉林省和我校疫情防控形势,经过充分调研和综合研判各种考试方式的利弊,为确保考生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含非全日制专项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初试外国语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及复试均由我院组织。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专项的初试外国语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达到学校确定的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院组织的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及复试考核。
四、考试时间及要求
1.6月16日前,考生需通过邮件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zhaoyibo@jlu.edu.cn,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材料均应为彩色清晰扫描电子版pdf文件,打包压缩后发到指定邮箱。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格式:报考专业名称-姓名-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考生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扫描件。因疫情原因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的,可在学信网/学位网免费做学历在线认证报告代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3)本人手写签名的《吉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4)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5)“博士报名信息简表”;在职同学需要所在单位写清楚意见并签字盖章。
(6)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原件。
(7)硕士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1)-(7)请按顺序排列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
 
(8)证明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的材料,具体包括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包括大学外语四、六级证书,托福考试成绩单、雅思考试成绩单等)。
(9)读博期间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需要清楚写明以下内容:研究题目或研究方向,确定研究题目或研究方向的理由,基本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已有的研究基础或研究准备情况,研究进度计划。
以上(8)-(9)请按顺序排列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研究计划书
 
(10)硕士毕业论文PDF版本。命名格式:姓名-毕业论文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简表及考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6月18日 9:00开始,学院工作人员将与考生单独联系,进行模拟测试,测试网络连接、考场设置、人脸和认证识别等。远程面试学院端与考生端均采用“双机位、双平台”,考生端主机位采用“腾讯会议”平台、副机位采用“阿里钉钉”平台同时与学院建立连接。考生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钉钉”及“微信”并熟悉操作流程。其他要求参照《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考生须知》及其它相关文件陆续公布)。
3.6月22-26日,各专业远程考试。
各专业考试当天面试组秘书会提前与参加考试考生建立联系,通知考生候考时间区间,等候建立远程网络连接。
五、考试过程要求
1.考试时间:每个考生的考试(含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各方面的测试和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试形式: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考试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试中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试流程
(1)考生候考。考试当天,相应专业考生上午8:00开始保持微信、电话畅通。候考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与考生逐一建立连接,邀请考生进入考试考场。经过检查考场环境、当场截图人脸识别、诚信考试承诺后,开始考试。具体要求参照《东北亚研究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
(2)每位考生按照“自我介绍-专业素质和能力-汇报研究计划书-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顺序进行五个环节的面试。
(3)考生回答完毕后,面试专家可补充提问,如无疑问,则结束面试。考生退出连接,并不得再次返回考场。
(4)候考工作人员提前与下一位考生联系,准备进入考场。
4.其它要求
(1)每个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3年备查;
(2)考试进行期间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事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面试工作须暂停,待考核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考试工作。
六、成绩
1.考生总成绩满分400分,其中以往学习成绩、研究能力和研究计划书考核满分100分,两门专业课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任何一项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2.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申诉
1.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为三天。对于少民计划、专项计划等政策的考生在备注中注明。
2.东北亚研究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31)85166393;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431)85166371。
3.考生对考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考试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1)85166379;或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1)85167467。
九、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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