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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编辑: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发布时间:2020-06-10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20年全国研究生综合素质面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 号)具体要求,在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总则

(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二)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

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按需录取、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

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

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对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坚持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

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

学业表现和科研潜质。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

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定向考生和非定向考生统一质量标准、统筹划

线、统筹综合素质面试、统筹调剂。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开展研

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李春根

成员:匡小平、张仲芳、汪柱旺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习金文

成员:魏清华、熊小刚、伍云峰

(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按照国家、江西省和学校有关招生录取的工作政策及规定,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负责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组织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四)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全程跟进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各环节。

(五)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

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面试专家小组应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招

生录取办法进行面试工作。当考生对面试结果提出质疑时,面

试专家小组有义务向考生进行解释,必要时应提供书面说明。

(六)严格落实招生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考试方式

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疫

情形势、学院实际情况及招生录取工作要求,我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工作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四、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6 月 13 日全天及 6 月 14 日上午为笔试时间,6 月 14日下午为综合素质面试时间;

笔试地点:麦庐院校区第 3 教学楼

综合素质面试地点:学校统一安排

五、初试内容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笔试科目

六、综合素质面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构成与总成绩的计算

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值为 100 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满 60 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总分值为 300 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

数和单科分数均达到我校划定最低分数线后,再按照初试成绩

除以 2、加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缺考考生不具备综合素质面试资格。初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最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无效,不具备录取资格。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依序确定录取资格,“少骨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资格。

(二)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的遴选

1、博士研究生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至少应由 5 人组成,

成员应为专业所属博士研究生导师,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数不足

时,专家条件可放宽至具有正高职称的专职教师。面试专家的

遴选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负责。

2、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判决的专家实行回避制。

3、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对专家名单具有保密义务。综

合素质面试专家不得对外泄露本人的面试专家身份。

(三)综合素质面试的工作要求

1、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进行实名制打分,并对面试评分结果的公平合理性负责。

2、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必须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3、学院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过程进行监督,各专业综合面试现场至少派出一名现场监督员。

4、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应在当天向考生公布由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和现场督查员签字确认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学院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工作进行再监督,在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可随时抽查各专业履职情况。

(四)综合素质面试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1、为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学院网站开设招生录取信息专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各专业的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计划安排及调整、综合素质面试考生信息(对专项计划考生情况要进行说明)、拟录取信息等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予以公开。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综合素质面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2、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

学院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和解释说明工作。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咨询及申诉的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等信息,接收群众和舆论监督,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通畅。

(五)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1、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应加强对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办法、综合素质面试组织工作、招生计划执行、专项计划执行、信息公开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考生提出的异议、申诉和举报。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招生录取行为的信访首先由研究生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答复;属于对政策执行异议的,学院应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举报的,学院配合校纪委、巡察办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2、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抵制不正

之风。对综合素质面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调剂工作

1、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本一级学科内

其他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最低分数线要

求且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本一级学科其他专业,未申请调剂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资格。

2、学院将本专业的调剂方案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报研究生院审核,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后,方可实施。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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