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2021年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2021年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2020年11月,教育部与山东省委省政府设立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研究生院,联合国内儒学研究领域有重要成就的10所高校,招收儒学专项研究生,以共建共享的方式开展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儒学研究和传播的高层次人才,助推中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作为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研究生院共建高校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从2021年开始进行“儒学专项”博士生招生工作。
为加强对考生以往学习情况、科研基础、外语水平的考评,强化对考生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兴趣的考察,充分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探索符合哲学学科及各层次创新拔尖人才选拔特点的博士生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研究生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本次儒学专项计划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数量6人,其中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见哲学院2021年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选拨模式
2021年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核)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的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学术潜力和学术规划。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报名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和筛选及整体组织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1年博士入学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相关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外语水平:
1.英语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2)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3)雅思(A类)(IELTS、满分9分)成绩6.5分及以上;
(4)GRE成绩260分及以上,或GRE(旧版)1200分及以上;
(5)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2.俄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俄语八级合格证书;
(2)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
3.日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日语八级合格证书;
(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一级及以上。
4.德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德语八级合格证书;
(2)德福证书(16分及以上);
(3)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证书2级(DSH)。
5.法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法语八级合格证书 ;
(2)法文水平考试证书B2级(TCF)。
6.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波斯语等其他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成绩须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大学六级水平。
(三)科研水平: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文章者优先。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我学院本次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度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报名及交费,“考核方式”须选择“申请-考核”。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6日。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
院系名称请选择“哲学院”,考试类别请选择“申请-考核”,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请按照《中国社科学院大学哲学院2021年儒学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选择。
(二)提交申请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于2021年5月20日前送交或通过EMS邮寄至哲学院(邮寄时间以当地受理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考生在提交给哲学院的报名材料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哲学院儒学专项博士报考”字样,并注明本人的姓名及报考专业。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研处,邮编:100732,收件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10-85195505)
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必须是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两份(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须专家本人签字并加盖专家单位能够证明专家职称的相关部门公章);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由考生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学历、学位证明: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在读硕士研究生证明,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持境外学位证书者,在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8.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以及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原件或复印件;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见附件三);
10.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内容如下:“我承诺,我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如有材料不真实情形,我自愿承担所有后果。”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1.其他表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特别提示: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申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三)资格审查
考生递交报名材料后,首先由哲学院结合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和所有纸质报名材料,对照相应申请条件和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后,哲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体审核,综合考察申请人以往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给出评价结果。最终根据审查及评价结果并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并公示。未进入考核名单的考生终止申请考核程序。
(四)复试考核(务必关注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将于2021年5月下旬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2.复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3.复试地点暂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4.复试内容与形式。
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的综合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400分。外国语水平考核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满分50分,面试满分50分。专业考核总成绩300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科目分专业或方向命题,报考儒学专项的考生,其基础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中国哲学。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合格线为120分。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考核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6.确定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哲学院将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考核小组签字确认后,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批准拟录取名单,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由招生与就业处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形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原则上不能更改,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不承担责任。
2021年“儒学专项计划”中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新生入学报到后将进行为期两周的“百名博士·研修齐鲁”活动,深切感受齐鲁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一)非定向就业
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在正式录取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后自主择业,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应该在正式录取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并提交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规定就业,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在职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
六、学制
我校博士生(包括硕博连读)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如提前修满学分、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基本学习年限结束尚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2学年,延长学习期间需缴纳学费,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81360224;传真81360219。
2.哲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科研处,邮编:100732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10-85195505
邮箱:xugr-zxs@cass.org.cn
办公地点:哲学研究所917室
哲学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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